关于我们

 

 国际交流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是学校行政职能部门之一,负责学校对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开展宣传、交流、合作等有关工作。 

1.负责制订、组织实施学校国际(港澳台)合作与交流工作发展规划与计划。

2.负责协调、开展学校对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宣传、交流、合作等有关工作。

3.负责学校外事工作的管理与服务,受理教职员工因公短期出国(境)申请的审批、护照、签证办理、涉外教育和跟踪管理与服务等工作。

4.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外学术交流、合作办学、举办国际研讨会,推进国际化进程。

5.负责收缴与保管学校因公出国护照等证件。

6.负责指导中外合作专业学生申领出国(境)护照与签证(通行证)。

7.承担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职教分会、高职院校领导海外培训项目学友会(VELT学友会)秘书处的日常工作。

8.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它各项工作,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