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奖学金申报及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9-10浏览次数:214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《关于启动2019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从高等职业院校选派15名在职教师赴新加坡见习交流,为期3个月,学习语言为英语。我校将择优推荐上报1人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。现将我校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条件标准

1.符合《2019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奖学金简章》(附件1)要求;

2.符合所在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,优先从省级以上团队、重点专业中推荐;

3.具有博士学位,副高及以上职称,3年校内工作经历。

二、日程安排

1.个人申报

申报人员根据《2019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奖学金简章》要求,参照《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》(附件2)、《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新加坡院校专业一览表》(附件3),填写《个人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4),准备支撑材料,于2019911日前提交系部审核。

2.各部门、各单位推荐

请各部门、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的申报工作,根据专业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的需要,结合条件标准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后,将推荐人选、推荐意见(另附页,出具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并加盖公章)及相关材料于20199 1216:00前送国际处陈露老师处(行政楼309室),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至联系人邮箱chenl@niit.edu.cn

3.学校推荐

在各部门、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,学校择优推荐上报人选。更多项目申报信息见网站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1646?from=timeline及附件。工作中有任何问题,请及时与国际处或人事处联系。

联系人:国际处陈露,电话:8586461865815

人事处章晋,电话:8586401762208

三、其他事项

被该项目录取后派出的人员,须到人事处签订《进修协议》。

附件1:2019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奖学金简章.pdf

附件2: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.pdf

附件3: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新加坡院校专业一览表.pdf

附件4:个人信息采集表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