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《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遴选通知》要求,在个人申请、各二级学院(部)推荐、专家评审的基础上,经2021年6月3日第1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推荐施琦同志作为“2021年度中新职教院校教师见习交流项目”推荐人选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。
特此公示
公示时间:2021年6月3日-2021年6月9日。
如有意见,请于2021年6月9日前向纪委办、国际处反映。
纪委办:85864053,65102
国际处:85864388,60106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